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024个,比2013年末增长17.8%;从业人员558840人,比2013年末下降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157个,占92.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88个,占4.9%;外商投资企业279个,占2.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7个,占全部企业的0.4%;集体企业124个,占1.0%;私营企业9975个,占8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1%,外商投资企业占6.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3%,私营企业占54.7%(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20个,制造业1112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81个,分别占1.0%、92.5%和6.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6%、10%和8.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5%,制造业占96.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2%、10.1%和8.7%(详见表3-2)。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53.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7.4%。负债合计2194.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65.76亿元(详见表3-3)。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811个,从业人员27820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8.8%和76.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809个,占99.9%。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1%,集体企业占0.3%,私营企业占9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3%,集体企业占0.15%,私营企业占99.82%(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6.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6%,建筑安装业占8.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3.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4.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3%,建筑安装业占3.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4%(详见表3-6)。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7.5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1.6%。负债合计370.5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4.19亿元(详见表3-7)。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