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608个,从业人员23.81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28.3%和32.7%。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521户,从业人员1.84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9.6%和38.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99个,占2.1%;集体企业55个,占1.2%;私营企业3873个,占84.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6个,占0.8%;外商投资企业28个,占0.6%;其余类型企业517个,占1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8.7%,集体企业占0.7%,私营企业占6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9%,外商投资企业占1.6%,其余类型企业占17.3%(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89个,制造业3655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64个,分别占12.8%、79.3%和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1.1%,制造业占82.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6.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五位,分别占12.8%、7.6%、7.0%、6.5%和5.9%(详见表2)。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612.26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85.2%;负债合计303.1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79.0%;所有者权益合计[1]309.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91.5%(详见表4)。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采矿业为32.0%;制造业为46.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77.4%。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768.19亿元,比2004年增长277.2%。其中,采矿业占7.2%,制造业占87.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8%。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十亿元的行业有17个,比2004年增加11个。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63.5亿元,比2004年增长349.4%。其中,采矿业占10.8%,制造业占87.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8%。PG PG电子 APP利润总额超过亿元的行业有15个,比2004年增加12个(详见表5)。
2008年,全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按县(市、区)排位依次是:广丰县、上饶县、横峰县、玉山县、万年县、德兴市、信州区、弋阳县、余干县、铅山县、鄱阳县、婺源县。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超过十亿元的县(市、区)是:上饶县、广丰县、万年县。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中开展科技活动[3]的企业有32个,占4.2%;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26个,占3.4%。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19.2%,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15.4%。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1097人,比2004年末下降17.3%,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11334万元,比2004年末增长16.0%。
在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较快增长,2008年为6254万元,比2004年增长32.2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投入强度[4]为0.1%。2008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2955万元,投入强度为0.21%。分行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情况见表6。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千万元的县(市、区)有2个,分别是上饶县和德兴市。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5]产值4.08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6%。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1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77.8%。
200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54个,从业人员7.73万人;建筑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777户,从业人员0.18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6个,占4.5%;集体企业28个,占7.9%;私营企业209个,占5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3%;其余类型企业100个,占28.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6.3%,集体企业占12.9%,私营企业占44.8%,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7.6%,其余类型企业占18.4%(详见表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9.9%;建筑安装业占9.0%;建筑装饰业占22.9%;其他建筑业占8.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0.0%;建筑安装业占3.8%;建筑装饰业占2.7%;其他建筑业占3.5%(详见表8)。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98.94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6]完成83.31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15.63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8.7%;建筑安装业占2.8%;建筑装饰业占5.9%;其他建筑业占2.6%(详见表9)。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93.9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655.8万平方米,竣工房屋价值44.53亿元。按用途分的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见表10。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44.33亿元,负债合计为14.51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7%(详见表11)。
2008年,我市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73.33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1%,PG PG电子 APP建筑安装业占1.6%,建筑装饰业占0.3%,其他建筑业占0.9%;利润总额5.83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2%,建筑安装业占2.3%,建筑装饰业占0.2%,其他建筑业占0.3%(详见表12)。
[1]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